(一)先与老公协商,要求老公保障自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老婆有权利要求合理使用。
(二)协商不成,若因生活需要使用共同财产遭拒,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三)若存在子女抚养问题,老公不支付费用,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其承担抚养义务并支付抚养费。
(四)必要时,委托律师调查家庭财产状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此条虽未直接针对生活费用,但体现了在特定情况下婚内分割共同财产的合理性,可类比适用于一方因正常生活需要使用共同财产遭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