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公不同意离婚,可放弃协议离婚,选择诉讼离婚。
(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相关材料、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明等,这样在法院调解无效时,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若第一次起诉不能充分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可再次起诉离婚,此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