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方有商业三者险时,先让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赔偿。
(二)肇事方没有商业三者险时,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其中,机动车之间事故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机动车一方担责;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