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行使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直接通知受赠人就能撤销,不用走诉讼程序,比如在交付财物前反悔。
(二)行使法定撤销权时,受赠人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先自行通知受赠人撤销;若受赠人不配合,就需走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决能否撤销。
(三)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通常无需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