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当情况紧急,不马上保全自己合法权益会受损时,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二)若能证明被告恶意转移财产,可请求法院撤销其转移行为。
(三)执行阶段发现被告曾转移财产,将线索提供给法院,法院可对被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四)注意收集和保留被告转移财产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