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拖车费用支付主体依情况而定,执法机关扣车拖车费由其承担,当事人主动委托拖车费用自担,按事故责任过错方可能承担对方费用,双方有责则按比例分担,可先垫付再索赔。
法律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法机关如交警部门出于收集证据目的扣留事故车辆时,拖车费用由执法机关承担,这是为避免当事人因执法行为额外增加费用负担。而当事人出于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等自身需求主动委托拖车服务,其产生的费用自然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事故若有一方过错,过错方需按责任划分承担相应费用,双方都有责任时按比例分担费用。当事人先自行垫付后,可凭借事故责任认定书向责任方索赔。若在交通事故拖车费用支付方面存在疑问或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