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款虽非遗产,但分配参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若父母去世,赔偿款由子女均等分配。
(二)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受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不分或少分。
(三)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不均等分配。
(四)若父母生前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约定处理。
(五)继承人对分配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