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对抚养权协议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若一方有以下情形可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确定抚养权。
(四)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要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