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银行流水的,向保险公司提供连续数月的银行工资流水账单,以此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收入情况。
(二)从事稳定工作但无收入证明的,让所在单位开具工作及收入说明并加盖公章,说明工作岗位、入职时间及大致收入。
(三)从事自由职业或个体经营等非传统工作的,提供纳税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能反映收入水平;同时收集相关业务合同、交易记录及收入转账记录等作为收入佐证。
(四)无法提供有效收入证明材料的,参考同行业标准,以本地区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此条虽主要关于合同形式,但业务合同等可作为收入证明材料,在争取保险赔偿时有一定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