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认定出轨方为过错方,需收集能证明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重婚的结婚登记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与他人同居的长期共同居住的相关租房合同、物业证明等。
(二)在离婚时,无过错方若掌握对方过错证据,应及时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并主张在财产分割时照顾自己权益。
(三)若只是偶尔出轨,无过错方虽难以认定对方为过错方,但可收集偶尔出轨证据,在财产分割时向法院主张酌情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