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借款人还款责任分配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连带原则。若提前约定各借款人责任份额,就按此约定承担还款责任。没有约定份额时,所有共同借款人成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
2.实际承担债务超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追偿权。当某一连带债务人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可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份额范围内追偿,同时相应享有债权人权利。
3.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义务会使其他债务人债务相应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通过履行、抵销债务或提存标的物等方式履行义务,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
建议共同借款人在借款前明确责任份额,签订书面协议。承担超份额债务时及时行使追偿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