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还房贷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出适当多分的请求,法院会考量其对房屋的贡献。
(二)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先由双方协议分割;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将房产判归登记一方,未还的贷款是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能得到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