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去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期间诉讼时效可因法定事由中断、中止。
(二)若涉及房屋买卖等合同纠纷,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
(三)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