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可分配范围,先扣除已支付的丧葬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归各自被扶养人,剩下的再进行分割。
(二)考虑分配因素,分配时要综合考虑与受害人生活紧密程度和经济依赖程度,生活紧密且经济依赖强的可适当多分。
(三)协商分割,近亲属协商一致的,可按协商比例分割赔偿费用。
(四)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决。同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