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婚姻登记处管辖权。要先了解当地婚姻登记处的管辖范围,确保其对自己的婚姻登记有管辖权,可通过咨询民政部门或查看相关规定来确定。
(二)双方共同签署声明书。受胁迫一方需和对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提前和对方沟通好此事。
(三)注意申请时间。申请撤销婚姻要在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要留意时间节点,避免逾期。
(四)准备好相关材料。准备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若涉及被拐卖,准备公安机关出具的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人民法院证明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