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方起诉离婚而自己不想离,可积极应诉,在调解和庭审中表达不想离婚意愿、阐述感情未破裂事实,反驳对方理由并提供证据,若首次判决不准离要努力修复关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积极应诉并参与诉讼是必要的程序。在调解和庭审里,充分表达不想离婚意愿以及阐述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事实,能让法官了解情况。比如列举共同美好经历和相互扶持事例,能直观展现感情基础。针对对方主张的感情破裂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像提供共同居住证明可推翻分居满两年致感情破裂的说法。若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努力修复夫妻关系、化解矛盾,是从实际层面解决问题。如果在应对离婚诉讼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