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判断店内顾客酒后摔伤责任划分,首先要明确店方是否存在过错。若店方有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店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此时顾客可收集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与店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若顾客是因自身醉酒后行为失控、不听劝阻进行危险行为等导致摔伤,顾客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三)若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比如店方地面有清洁水渍未警示,顾客醉酒行走不稳摔倒,双方可能都要担责。双方可先协商确定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协商不下可寻求调解或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