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执行内容,仔细查看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确定执行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支付等具体方面。
(二)若认为执行有误,例如对执行财产范围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说明理由,争取撤销或更改执行行为。
(三)若存在未履行义务情况,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如因经济困难无法按时支付抚养费,可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
(四)有履行能力却抗拒执行,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需承担刑事责任,应避免此类情况,以合法、积极态度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