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故意拖着不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提交给法院。
(三)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可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四)若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