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财产保全前,先梳理与被申请人的法律关系,收集能证明该关系的材料,如债务关系的借条、合同关系的合同文本等。
(二)密切关注被申请人的财产动向,一旦发现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迹象,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账户异常转账记录、资产过户文件等。
(三)若自行收集证据有困难,可申请法院协助调查取证,如向银行调取转账明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里虽未直接提及证据,但申请财产保全是基于合理合法的请求权,而证据是证明请求权合理合法以及被申请人有使判决难以执行情形的关键,若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些情况,法院可视为不符合申请条件而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