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有力证据,比如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与子女生活对其身心健康不利,以及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自己生活且自己有抚养能力等情况的证据。
(二)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详细阐述变更抚养权的事实和理由。
(三)遵循法定程序,以理性合法的方式争取抚养权,等待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