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确定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若无母亲有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宜抚养的情形,则归母亲。如有上述不宜抚养情形,考虑由父亲抚养。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抚养且协商不成的,双方需提供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供法院参考。若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长,或一方无其他子女,应着重强调这一优势。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和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双方可先就抚养权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最好。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