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需判断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依据债务是否有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二)处理共同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通常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处理个人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