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房产归属要分情况。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产通常是登记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且婚后共同还贷,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能证明婚后还贷用个人财产且有约定为个人财产,还贷部分及增值可能不属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因其购买行为在婚前完成,所以房产通常认定为登记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部分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且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对房产有出资和贡献,所以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能证明婚后还贷用的是一方个人财产,且双方有约定房产为个人财产,那么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可能不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在处理婚前购房婚后还贷房产归属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