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反悔,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起诉前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可能存在问题。
(二)若法院审理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诉讼请求会被驳回,需接受现有财产分割结果。
(三)若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请求,要积极配合法院调查。
(四)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注意收集对方相关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