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一般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分期购房,登记双方名下按共同财产处理,登记一方名下需结合情况判断分割方式。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考虑到首付为一方个人财产支付等因素,通常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登记方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会参考还贷金额、房屋增值等情况。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分期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因体现了双方共同意愿和贡献,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平均分割或按出资比例分割。登记在一方名下时,要综合出资情况、双方约定等来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及确定分割方式。如果遇到此类房产分割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