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过错方少分财产,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先与过错方协商财产分割,争取达成对自己有利的方案。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过错方存在过错的证据,让法院在判决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财产。
(三)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