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儿子名下,保留好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是对儿子一方的赠与,避免离婚时产生纠纷。
(二)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若想避免日后分割不均,可与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赠与的相关事宜。
(三)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夫妻双方可提前约定房产份额,避免离婚时因分割问题产生矛盾。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要及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