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持续性误工,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若医疗机构建议休假时长为3个月,误工时间就计为3个月。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从车祸发生当天开始算,一直到定残日前一天。因为定残之后,残疾赔偿金可弥补因伤残导致的收入减少。
确定误工时间时,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像病历、诊断证明,能记录就医过程和医生给出的休息建议时间;若属于持续误工且残疾的情况,需有伤残鉴定报告来明确定残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需确定误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