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旦发生损毁公私财物价值2万达到追诉标准的情况,当事人应主动认识错误。若尚未被立案调查,主动向被害人赔偿全部损失,并诚恳道歉争取对方谅解,形成书面的赔偿协议和谅解书,这对后续量刑很有帮助。
(二)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不要隐瞒或编造情节。若存在一些可以从轻的情节,例如并非出于恶意等情况,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
(三)如果存在多次毁坏、手段恶劣等从重情节,当事人应尽早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通过积极的行为尽量减轻后果,比如主动采取修复等措施,以降低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