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若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或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且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可申请。
(二)考虑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可申请。
(三)关注羁押期限。若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未办结,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四)评估社会危险性。若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等社会危险性大的情况,取保候审较难获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