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让其给出定损价高的理由和依据,排查是否存在误解或对定损标准理解不同的情况。
(二)若沟通没有效果,和保险公司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进行定损,双方需认可该鉴定结果。
(三)要是保险公司不认可重新定损的结果,还拒绝合理赔偿,受损方可以收集事故认定书、定损单、维修发票、鉴定报告等证据,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