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网络诈骗行为,及时收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便于警方掌握线索进行调查。
(二)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人,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和资金信息,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三)若遭遇未达到入罪标准的网络诈骗,可要求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诈骗者给予行政处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