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400万,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般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量刑会有所不同。
法律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案例中销售金额达400万,符合该量刑标准。不过,法院量刑并非仅依据销售金额,还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像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挽回损失等。若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在量刑上就可能有所体现。如果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等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