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第三人实施欺诈致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对方知情时受欺诈方有权撤销;撤销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五年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请求时要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规定,当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让一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而对方知晓或应当知晓该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就拥有了撤销合同的权利。不同情形下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如受欺诈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都未行使,撤销权就会消灭。受欺诈方请求撤销时,需要提供能证明第三人欺诈等相关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诉求。如果在合同订立中遇到类似第三人欺诈的情况,不清楚如何处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