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打离婚官司一般需本人出庭,特殊情况经法院准许可不亲自出庭。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法律解析:
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具有特殊性,所以法院通常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庭表达意愿。这是为了确保法院能准确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和意愿,公正地处理案件。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充分保障被告权益。不过,若本人不能表达意思,或因特殊情况如身患重大疾病无法行动等无法出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的理由,经法院准许,就可以不出庭。如果在离婚官司出庭问题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