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离婚时隐藏、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要及时收集相关财产转移流水、交易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财产。
(二)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反悔的,需仔细回忆签订协议时的情况,若认为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准备好相关线索和证据去法院起诉撤销协议。
(三)涉及子女抚养权变更、抚养费调整,要提供如自身经济状况变化、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等方面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