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责任应对:消费者要求退款、换货时,应积极配合处理。若消费者因使用假货受损,需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行政责任应对: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令停止销售通知后,立即停止相关销售行为。配合没收违法销售产品,及时缴纳相应罚款。若有违法所得,主动上缴。若情节严重面临吊销营业执照,可按规定进行申诉。
(三)刑事责任应对:若面临刑事指控,应尽快聘请专业律师,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