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诉讼后财产保全措施一般会解除,因为保全是为保障诉讼判决执行,诉讼撤销就没了继续保全的基础。
(二)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等可能使债权难以实现的行为,可在撤销诉讼后重新起诉并重新申请财产保全。
(三)重新申请时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证明有保全必要性。
(四)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财产。
(五)债权人申请保全需提供担保,不然法院可能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