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房贷属共同债务时,妻子有法定还款义务。如果男方还不起房贷,妻子要承担还款责任,可与男方协商还款资金的分担,避免逾期影响双方信用。
(二)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房贷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男方无法偿还时,妻子虽无强制还款义务,但为保障房屋产权不被处置,可选择继续还款。若选择还款,注意保留还款凭证,离婚时可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