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定离婚后是否承担债务,需先明确债务性质。可查看债务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有无对债务进行追认,若有则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共同承担。
(二)判断债务是否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若是则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三)若债务是一方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离婚后无需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