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孩子抚养费数额时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综合考量。
(二)若母亲有严重疾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经济困难,父母双方可先协商,结合母亲疾病治疗费用和剩余收入确定抚养费数额。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母亲收入、疾病严重程度和治疗费用等做出合理判定。母亲收入低且治疗花费大,法院可能减少其支付数额;若有经济能力,应承担一定比例抚养费保障孩子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