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能协商时,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并进行公证,协议中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金额及方式等内容,确保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双方协商不成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需有正当理由,像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起诉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明等。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