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时,需提供证据证明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主观恶意大、情节恶劣的相关证据,以争取较高赔偿。
(二)收集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的证据,若手段残忍、影响恶劣,可为提高赔偿提供支持。
(三)对于损害后果,要留存无过错方精神伤害程度以及是否造成身体疾病等方面的证据。
(四)了解过错方的经济状况,若其经济条件好可要求适当提高赔偿,若差则需考虑赔偿的可执行性。
(五)考虑当地生活水平,若处于经济发达地区,可参考当地类似案例争取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表明无过错方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具体数额需综合各种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