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车损险的情况: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查勘定损工作,并提供事故证明、车辆维修发票等理赔材料,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按约定比例赔偿因碰撞等保险合同约定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
(二)未投保车损险的情况:车辆损失需自行承担,要自行支付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
(三)建议:为降低车辆事故风险,合理投保车损险等必要车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