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离婚补偿数额时,需综合考虑付出义务的多少,比如家务劳动时长、抚育子女投入的精力等,付出越多补偿越高。
(二)要考量少付出义务一方获得的利益,包含物质和精神方面,像因对方家务付出专心工作获得更多收入带来的生活改善。
(三)双方经济状况很重要,给付方经济好可多补偿,经济困难则结合实际酌情确定。
(四)参考当地生活水平,当地生活成本高补偿数额可能相应提高。
(五)实践中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数额,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