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入室抢劫致人死亡犯罪,若认为需追诉且时间已过二十年,可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二)若犯罪行为发生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此时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无论过多久都可追诉。
(三)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不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