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符合延期条件,如存在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等情形,可考虑申请延期。
(二)确定申请时间,在预知无法按时参加庭审时,及时准备并向法院提出延期申请。
(三)说明延期理由,提供充分且合理的理由,例如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出庭等。
(四)等待法院审查结果,法院会对理由的正当性进行审查,若理由充分,批准延期并确定新开庭时间;若理由不充分,则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