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概念有别,公司人员挪用资金而非公款。
(二)确定挪用单位资金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如挪用21万通常在此范畴。
(三)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量刑需综合考虑多种情节,如资金用途、退还情况及是否造成单位损失。
(五)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可从轻处罚,犯罪较轻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