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但如果母亲存在法定不宜抚养的情形,则可争取抚养权。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从以下方面努力争取抚养权:
1.提供稳定收入证明和良好居住环境,以体现经济条件优越。
2.提供孩子生活学习的照片视频等,证明陪伴多、感情深。
3.提供自身健康体检报告,证明身体状况良好。
4.收集对方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要多与孩子沟通,让其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在诉讼中,全面展示自身优势和对方劣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